评价程序*十四条 科技成果评价可由成果使用方、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(单位)作为委托方提出。对符合评价范围的,评价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,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;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,不得接受委托。*十五条 科技成果评..
评价应当提交的资料*十二条 评价委托方根据评价成果的所属类别向评价机构提交如下评价资料。(一)应用技术成果(1)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、技术特征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、技术成熟程度、已推广应用..
*八条 依法评价原则科技成果评价主要涉及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、评价机构及评价咨询*三方面。有关各方应当遵循《科学技术评价办法(试行)》、《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》和本办法,遵守评价合同约定,履行义务,承担责任。发生争议时,根据合..
成果评价范围和内容*五条 凡经试点地区、部门及行业协会(简称试点管理部门)确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所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均可按本办法评价。*六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、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、..